检察官为儿子强奸未成年做无罪辩护 案件再审引发关注。刘志军曾任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因其为涉嫌强奸两名未满14岁幼女的儿子刘某赟担任辩护人,并坚持作无罪辩护而引发关注。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八年;二审维持强奸罪,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。
2025年11月,刘志军收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,本院院长发现本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,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。12月19日,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开庭审理。刘某赟的母亲杨双菊表示,庭审持续约四个半小时,当庭未宣判。
刘某赟是永州市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的医生,出生于90年代。检方指控他与两名通过网络结识的女孩发生性关系,案发时两人均未满14周岁。据起诉书记载,2023年9月21日,刘某赟与出生于2009年10月的来某某相约于江华县某酒店见面,共处一室至次日早晨。检方指控,在该酒店内,刘某赟与来某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。另一名中学生廖某某出生于2010年2月,检方指控刘某赟与廖某某于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期间,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某酒店共发生了三次性关系。检察官为儿子强奸未成年做无罪辩护 案件再审引发关注!








